香港財經學院mba畢業后是有畢業證書的。依據香港財經學院和內地教學機構簽訂的“學分互認證明”, 學員在內地教學機構所修課程學分全部被香港財經學院所認可。學員修滿規定的學分后,可以以個人名義向香港財經學院提出畢業和答辯申請。
培養目標:培養服務于社會經濟建設所需要的碩士研究生層次的高級專業人才。
學制:學制1~2年,其中課程學習12~18個月,論文撰寫6個月;轉學分班修完規定的32個學分;全程班修完規定的42個學分。本課程班實行缺席學員補課制度,以確保學員在百忙中完成全部課程。
招生對象:
1) 具有大專學歷,并有二年以上高層管理經驗。
2) 企業董事長、總裁、副總裁;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人力資源總監等高層決策者。
3) 政府相關部門高級官員;事業單位高級管理者。
學習方式:教學采取在職自修與面授、函授相結合之方式。面授由國際、國內著名高校MBA、EMBA的專職教授、專家提綱,中文授課,同時聘請社會上著名的實戰型培訓師和資深管理顧問。授課安排于周末(全年循環開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