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是公共服務供給機制的重大創新,即政府擇優選擇具有投資、運營管理能力的社會資本,雙方明確責權利關系,由社會資本提供公共服務,政府依據公共服務績效評價結果向社會資本支付相應對價,保證社會資本獲得合理收益。
這種模式被認為有利于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提升公共服務的供給質量和效率,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因此2014年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等推廣PPP模式之后,地方政府、國企民企投資熱情高漲,帶來PPP項目數量和投資額飆升,出現“野蠻式”增長。隨之也產生不少問題,比如PPP異化為地方融資手段,明股實債等帶來新增隱性債務風險。PPP重建設輕運營,績效考核不完善等。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2017年開始,財政部等部門多次發文強化PPP監管,規范推進PPP模式。受地方財力下滑、企業資金短缺、專項債規模攀升、嚴監管下清理退庫等多重因素影響,PPP發展陷入低迷,項目投資額呈現下滑勢頭。今年2月,全國PPP項目因開展清理核查,被按下暫停鍵,各方十分關心下一步PPP的走向。
此次新機制出臺則給出了答案。在當前一攬子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方案下,PPP適用范圍大幅瘦身,未來市場大幅縮窄基本是業內人士共識。
根據《意見》,PPP項目應全部采取特許經營模式實施。這意味著PPP模式范圍縮窄至基于使用者付費特許經營模式。PPP項目應聚焦使用者付費項目,明確收費渠道和方式,項目經營收入能夠覆蓋建設投資和運營成本、具備一定投資回報,不因采用PPP模式額外新增地方財政未來支出責任。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溫來成告訴第一財經,以前PPP付費模式中有三類,分別是政府付費、可行性缺口補助和使用者付費,其中又以政府付費和可行性缺口補助兩類為主。這使得財政負擔較重,加上不規范操作,很容易產生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所以此次PPP新機制限定在基于使用者付費特許經營模式,使得多數項目收益能夠覆蓋成本,并把財政補貼限定在僅對運營補貼等,目的就是盡可能降低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
清華大學投融資政策研究中心首席專家王守清教授告訴第一財經,PPP新機制出臺的關鍵考量,除了鼓勵民企外,就是嚴控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新機制強調聚焦使用者付費。運營期的政府補貼必須是資金到位才能給,在特許經營方案審核時就要考慮,且這種補貼與是否采用PPP模式無關,是屬于行業性的補貼。比如地鐵項目不管是否采用PPP模式,政府都要給予運營補貼。
《意見》強調,政府可在嚴防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一視同仁的原則,在項目建設期對使用者付費項目給予政府投資支持;政府付費只能按規定補貼運營、不能補貼建設成本。除此之外,不得通過可行性缺口補助、承諾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費等任何方式,使用財政資金彌補項目建設和運營成本。
一位地方財政人士告訴第一財經,這次PPP大瘦身,主要是基于地方政府現有債務存量統籌考慮的。現有存量債務中包括政府債務、隱性債務、平臺公司債務及PPP未來支出責任、社保等其他償付責任。目前PPP新機制下只取消了政府付費這一種回報機制,原來的可行性缺口補助機制仍然存在,只是縮小范圍為僅補助運營。
從此前地方審計情況來看,仍然存在一些PPP項目新增隱性債務的情況。
比如今年7月份湖南省審計廳公開的關于2022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顯示,對全省49個PPP項目,以及省屬國有企業參與PPP項目情況進行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之一是,異化PPP模式。省屬國有企業參與PPP項目成為市縣政府融資渠道,增加隱性債務風險。6個項目未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欠付到期支出責任。PPP項目盈利能力差,投資風險較大。
王守清表示,新機制有利于促進我國PPP的健康發展,因為它可以直接減少地方政府不顧財力亂上政府付費的PPP項目,造成隱性債務、代際不公平和不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