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誤區是國有經濟領域向外資民資開放主要體現為國企引入非公資本。這個錯誤的思想,實際上是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改革與混合所有制企業的改革的混淆,這兩個改革是不能混淆的。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意味著政策上允許外資民資可以自由的進入國有企業壟斷經營領域或國有企業控制經營領域,也意味著外資民資可以在這些領域設立獨資公司與國有企業競爭。我們仍然要把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改革落在最基本的導向,向民營企業開放。
第二個誤區是國有企業控股民企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創新方式。我認為這一個理解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指示是相違背的,會影響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的推進。我認為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改革,要增強國有企業引入非公資本,非公資本對國有企業鞏固。這是國有企業改革的主要內涵。
第三個誤區是國有企業要通過混改支持民企并幫助民企。面臨今年經濟下行,導致很多民營企業倒閉。有些觀點稱國有企業要通過混改支持民企從而幫助民企,我認為國有企業混改的主要內涵是讓國有企業走向市場讓國有企業成為一個公平的市場競爭主體。在某種意義上,民營企業不需要國有企業去支持,民營企業也不需要國有企業去幫助,民營企業目前最需要、最關心的就是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公平競爭。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不能公平競爭,讓國有企業幫助民企、支持民企,這本身就是錯誤的假設。
第四個誤區是國有企業遵守競爭中性原則會影響國家經濟安全。競爭中性是已經得到全球廣泛認可的規則。讓國有企業走向國際市場,必須要遵守競爭中性的原則。但是國內也出現了很多聲音,那就是國有企業遵守競爭中性原則會影響國家經濟安全。這樣一個錯誤的結論,會影響國有企業走向市場,也影響國有企業公平的參與市場競爭。與此同時,在2019年,李克強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已經明確的寫入了競爭中性的原則,意味著李克強總理對于這樣一個錯誤的理解給出了正確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