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一帶一路”、“十三五規劃”、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戰略方針的實施,外部環境的變化對國有企業的發展提出了新要求,在考慮組織變革發展的過程中需要借鑒更多企業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現代企業制度,了解現代企業具備的新特征,促進國有企業內部優化,才能為國有企業的經營和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張銀杰從公司制改革、分類改革、三層框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等角度全盤分析了國有企業的現狀以及改革的主要內容。其中,張銀杰詳細解析了國資委三層框架改革,即通過授權組建國有資產投資公司,把監督與管理、監督與運營分開,形成權責清晰的三層架構體系。第一層次為國資監管機構,主要負責制定規則和監管;第二層次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或投資公司,負責國有資本管理與運營;第三層次則是眾多的國有企業。
“這樣的架構有利于進一步理清政府和國有企業的職責邊界,有利于國有企業市場化改革的推進,通過政企分開使市場更好地配置資源、發揮作用。”張銀杰指出,三層架構體系,總的邏輯是由政府計劃管控下的行政型治理向以市場機制為主的經濟型治理轉型。
張銀杰指出,國企改革歸根到底是控制權的再分配問題,沒有控制權再分配,國企改革不會成功。國企改革歸根到底就是解決誰擁有企業控制權的問題,根據現代公司治理的制度,通常應該由董事會擁有企業控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