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老師: | 張春梅 | ![]() |
課時安排: | 2天,6小時/天 | |
學習費用: | 面議 | |
課程預約: | 隋老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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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 課程突破了很多法律課程只講法律條文、沒有實戰案例、缺少工具方法的瓶頸,還原現實中一個個真實發生的案例,探討案例相關的法律規定,為學員提示未知的法律風險,讓學員學會利用法律武器保護人身權利,守護財富安全。保護自己的財產,從保護自己的權利開始,保護自己的權利,從學習《民法典》開始。 | |
內訓課程分類: | 綜合管理 | 人力資源 | 市場營銷 | 財務稅務 | 基層管理 | 中層管理 | 領導力 | 管理溝通 | 薪酬績效 | 企業文化 | 團隊管理 | 行政辦公 | 公司治理 | 股權激勵 | 生產管理 | 采購物流 | 項目管理 | 安全管理 | 質量管理 | 員工管理 | 班組管理 | 職業技能 | 互聯網+ | 新媒體 | TTT培訓 | 禮儀服務 | 商務談判 | 演講培訓 | 宏觀經濟 | 趨勢發展 | 金融資本 | 商業模式 | 戰略運營 | 法律風險 | 沙盤模擬 | 國企改革 | 鄉村振興 | 黨建培訓 | 保險培訓 | 銀行培訓 | 電信領域 | 房地產 | 國學智慧 | 心理學 | 情緒管理 | 時間管理 | 目標管理 | 客戶管理 | 店長培訓 | 新能源 | 數字化轉型 | 工業4.0 | 電力行業 | | |
更新時間: | 2022-12-28 15:13 |
【課程背景】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已經正式生效,同時,《婚姻法》、《繼承法》、《合同法》、《物權法》等9部法律同時廢止,自此中國正式進入“民法典時代”。《民法典》作為一部全方位保障人民權益的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每個人,從出生,入學、到工作、買房、結婚、甚至離婚、死亡,都離不開這部《民法典》。
民法典時代已經到來,相較于過去的法律,《民法典》都做了哪些與我們個人息息相關的新規定?
當今社會已經是法治社會,不懂法處處踩坑,如何學會運用法律解決實際生活中遇到的問題?
合同編、物權編、婚姻家庭編、人格權編……《民法典》里備受關注、長期被討論的關鍵法律規定,會給我們帶來哪些影響?
合同編作為《民法典》的半壁江山,是改動幅度最大的部分,而合同對于企業而言,可以說是“利益之門”,如何在民法典新規下掌握合同簽約的實戰寶典,維護企業利益?
這是我們每個人、每個企業都面臨的重要課題,也是本課程的內容所在。
課程突破了很多法律課程只講法律條文、沒有實戰案例、缺少工具方法的瓶頸,還原現實中一個個真實發生的案例,探討案例相關的法律規定,為學員提示未知的法律風險,讓學員學會利用法律武器保護人身權利,守護財富安全。保護自己的財產,從保護自己的權利開始,保護自己的權利,從學習《民法典》開始。
【課程收益】
了解民法典共七編的相關法律規定,法典時代,知悉與個人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
了解民法典新規下簽訂、履行、管理合同的新要求,幫助個人和企業把好合同關
了解如何正確應對婚姻中出現的三大類問題,讓婚姻家庭更加和諧穩定
了解兩大財產傳承方式,選擇合適的方式將財產安全的傳承給下一代
了解生之為人的十大權利,以及人格權的救濟方式、申請損害賠償的情形
掌握侵權的情形及責任承擔的方式,為避免侵權及侵權損害賠償提供法律指引
【課程特色】語言通俗易懂、方法學之能用、實戰案例豐富、課程呈現精彩
【課程對象】總經理、副總經理、總裁助理、人力資源總監等中高層管理人員及基層員工
【課程時間】12 小時
【課程大綱】
一、總則編
1、如何用六張圖解構《民法典》總則編?
? 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 民事主體、民事權利
? 民事法律行為、民事責任
案例:法人、法定代表人混淆導致合同違約案
二、物權編
1、所有權的新變化?
?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2、用益物權有哪些新增的亮點?
? 亮點一:居住權的應用場景
? 亮點二:土地經營權抵押的風險防范
3、擔保物權有哪些新變化?
? 租賃對抗抵押需“轉移占有”與抵押財產可以轉讓
? 質押制度的新變化
案例:小霞買賣房產風波案、倒簽租賃合同對抗抵押案
三、合同編
1、合同簽訂中的六大“雷區”?
2、如何保證合同的履行?
? 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
? 債權人的代位權和撤銷權
3、合同簽訂就有效嗎?
? 合同可撤銷的四種情形
? 合同無效的四大情形
案例:為何合同無效會讓三個億打了水漂、如何用可撤銷合同為公司挽回五千萬損失
4、合同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
? 民法典設計的合同解除制度
? 合同法定解除的四種情形分析
5、違約要如何承擔違約責任?
? 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
? 違約賠償損失計算方法的四大規則
案例:某民營醫院房屋租賃糾紛案、企業善用法律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獲利案
呈現方式:小組討論
四、人格權編
1、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
2、姓名權和名稱權
3、肖像權
4、名譽權和榮譽權
5、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
案例:南方科技大學教授賀建奎案、羅彩霞與王佳俊侵害姓名權糾紛案
五、婚姻家庭編
1、婚姻家庭編六大新增亮點及三大變化?
2、婚前:學好哪些法律再結婚?
? 嫁妝、彩禮,婚前不可不知的二三事
3、已婚:如何正確應對婚姻中出現的問題?
? 婚內出軌一定能凈身出戶嗎
? 婚內財產協議和離婚協議有何不同
? 簽署婚內財產協議的禁忌
? 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護令
4、離婚:如何將離婚對雙方和孩子的影響降到最低?
案例:案例:萱萱的千萬嫁妝、煙臺女子分手被要求返還86萬彩禮案、一語之差婚內財產協議失去效力、美妝博主宇芽遭遇男友家暴、小樂和洋洋的離婚房產大戰
六、繼承編
1、傳承方式-生前贈與、身后繼承,如何選擇?
? 世上有沒有后悔藥,贈與能否撤銷
2、遺囑——我的遺產我說了算,有遺囑就無爭議?
? 多種遺囑形式該如何選擇
? 實戰:如何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
3、很多人理所當然認為的傳承方式其實是誤區?
? 誤區一:獨生子女能繼承父母全部遺產嗎
? 誤區二:隔代傳承,財產能否按老人意愿傳給孫輩
案例:杭州小麗的房產繼承困境、小文奶奶的翻車隔代傳承、前夫贈與兒子房產反悔案
七、侵權責任編
1、公平責任的適用范圍有哪些情形?
2、過錯推定與無過錯責任適用范圍有哪些?
3、“自甘風險”原則如何理解與適用?
案例:北京小學生踢球踢傷眼案、小區遛狗導致老人骨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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