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老師: | 高擁軍 | ![]() |
課時安排: | 1天/6小時 | |
學習費用: | 面議 | |
課程預約: | 隋老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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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 EPC工程總承包逐步成為發達國家工程建設管理主流模式之一。我國EPC的比例也在逐年增加,在化工、石化等領域已取得不俗的成績。然而,EPC模式在房屋建筑領域卻較少應用。建筑行業或將面臨一場變革,工程總承包(EPC)迎重大利好! | |
內訓課程分類: | 綜合管理 | 人力資源 | 市場營銷 | 財務稅務 | 基層管理 | 中層管理 | 領導力 | 管理溝通 | 薪酬績效 | 企業文化 | 團隊管理 | 行政辦公 | 公司治理 | 股權激勵 | 生產管理 | 采購物流 | 項目管理 | 安全管理 | 質量管理 | 員工管理 | 班組管理 | 職業技能 | 互聯網+ | 新媒體 | TTT培訓 | 禮儀服務 | 商務談判 | 演講培訓 | 宏觀經濟 | 趨勢發展 | 金融資本 | 商業模式 | 戰略運營 | 法律風險 | 沙盤模擬 | 國企改革 | 鄉村振興 | 黨建培訓 | 保險培訓 | 銀行培訓 | 電信領域 | 房地產 | 國學智慧 | 心理學 | 情緒管理 | 時間管理 | 目標管理 | 客戶管理 | 店長培訓 | 新能源 | 數字化轉型 | 工業4.0 | 電力行業 | | |
更新時間: | 2023-09-04 11:54 |
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建市[2017]98號
住建部2017年4月26日印發了《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建市[2017]98號文,明確了今后五年建筑業發展的六大主要目標、八大方向、九大任務!
“十三五”期間,建筑業產業結構將進行重大調整!未來幾年,資質怎么改?招投標怎么改?承發包方式怎么改?工程造價怎么改?建筑業體制怎么改?重點發展哪個區塊?重點扶持哪些企業?建筑業未來該如何發展及改革?
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 ---建市[2016]93號
EPC工程總承包逐步成為發達國家工程建設管理主流模式之一。我國EPC的比例也在逐年增加,在化工、石化等領域已取得不俗的成績。然而,EPC模式在房屋建筑領域卻較少應用。建筑行業或將面臨一場變革,工程總承包(EPC)迎重大利好!
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2017年10月30日,住建部公布了2017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簡稱“2017版合同文本”)。與2013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簡稱“2013版合同文本”)相比,2017版合同文本主要針對“缺陷責任“與”質量保證金”兩項內容進行了修改。2017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內容對照與解讀
四、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2019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建市綜函〔2019〕9號
2019年,建筑市場監管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穩中求進、改革創新、擔當作為,以推進建筑業重點領域改革為重點,以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為主線,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和技術進步,全面提升建筑業發展質量和效益
1.推進建筑業重點領域改革,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
2.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優化企業營商環境
3.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全面加強黨的政治建設
五、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
1.充分認識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意義
2.以投資決策綜合性咨詢促進投資決策科學化
3.以全過程咨詢推動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
4.鼓勵多種形式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市場化發展
5.優化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市場環境
6.強化保障措施
第二部分: 重點解讀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19〕1號
為規范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活動,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和建設工程主要參與方的合法權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1.關于違法發包
2.關于轉包
3.關于掛靠
4.關于違法分包
5.對于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追溯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
2019年1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已于2018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51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解釋》(二)的正式頒布,根本性地改變了工程結算的依據!并根據《解釋》(二)第二十六條 :“本解釋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本解釋施行后尚未審結的一審、二審案件,適用本解釋。”可見,《解釋》(二)的對建設單位和建筑施工企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結合近年來建筑市場的新變化、司法實踐的新問題、管理政策的新突破,此次《解釋》(二)就建設工程招投標、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工期與工程質量、建設工程價款結算、建設工程鑒定、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和實際施工人權利保護等問題作了規定,將為審判實踐提供強有力的指導。
三、《政府投資條例》,2019年7月1日起施行。體現哪些深層次利好?
2019年5月5日,國務院公布《政府投資條例》。這一在政府投資領域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要行政法規,在原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于2010年公布《政府投資條例(征求意見稿)》之后,歷經九年時間最終塵埃落定,并將在2019年7月1日開始實行。條例規定了哪些主要內容、將對社會投資人產生哪些沖擊和挑戰、社會投資人應該如何應對并化危為機?
1.《政府投資條例》在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方面具有以下六大亮點:
◎政府投資項目應在初步設計完成后進行發包
◎項目單位應確保前期工作深度和前期文件真實性
◎政府投資項目不得墊資施工
◎合理確定項目概算調整程序
◎要求政府嚴格執行建設工期
◎竣工財務決算推動價款結算
2.《政府投資條例》主要內容
◎明確界定政府投資的定義和范圍
◎規范政府投資的決策程序并建立政府投資年度計劃制度
◎嚴格項目實施和事中事后監管
3.條例出臺后,社會投資人的機遇、挑戰與應對
◎謹慎對待BT、EPC+F等不規范的政府投資模式
◎加強對工程概算的管理
◎應對可能的工程停建風險,并規范工期管理
◎優選PPP項目
第三部分 實踐案例講解
一、業主拖欠工程款常見理由及其法律對策
二、掛靠及工程價款支付司法實踐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認定
2.建設工程價款的確定和支付
3.建設工程工期和質量責任的認定
4.工程造價鑒定
5.民事責任的承擔
三、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風險識別與分析
1.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風險
2.工程合同治理中的風險防范與措施
3.加強企業合同管理的措施與方法
四、《司法解釋(二)》下施工企業造價合同全過程協同管理面臨挑戰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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