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老師: | 王勝輝 | ![]() |
課時安排: | 1天/6小時 | |
學習費用: | 面議 | |
課程預約: | 隋老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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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 采購是指企業為了滿足生產和經營需要,從供應商處購買所需物資或服務的過程。采購活動涉及需求確定、供應商選擇、價格談判、合同簽訂、訂單下達、驗收入庫等多個環節。有效的采購管理能夠確保企業及時獲得高質量、低成本的物資和服務,從而保障企業生產和經營的順利進行。采購也需要關注市場動態和供應商情況,建立穩定的供應鏈合作關系,降低采購風險和成本。因此,采購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對于企業的成本控制和競爭力提升具有重要意義。 | |
內訓課程分類: | 綜合管理 | 人力資源 | 市場營銷 | 財務稅務 | 基層管理 | 中層管理 | 領導力 | 管理溝通 | 薪酬績效 | 企業文化 | 團隊管理 | 行政辦公 | 公司治理 | 股權激勵 | 生產管理 | 采購物流 | 項目管理 | 安全管理 | 質量管理 | 員工管理 | 班組管理 | 職業技能 | 互聯網+ | 新媒體 | TTT培訓 | 禮儀服務 | 商務談判 | 演講培訓 | 宏觀經濟 | 趨勢發展 | 金融資本 | 商業模式 | 戰略運營 | 法律風險 | 沙盤模擬 | 國企改革 | 鄉村振興 | 黨建培訓 | 保險培訓 | 銀行培訓 | 電信領域 | 房地產 | 國學智慧 | 心理學 | 情緒管理 | 時間管理 | 目標管理 | 客戶管理 | 店長培訓 | 新能源 | 數字化轉型 | 工業4.0 | 電力行業 | | |
更新時間: | 2024-01-19 11:44 |
各有關單位:
新到來的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防止衛生健康系統政府采購工作違法違規違紀問題發生,建立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完善政府采購監管長效機制,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全面落實規范和加強政府采購管理三年專項行動工作的通知》全國各地衛生系統已陸續發布行動方案并有序實施。另外隨著醫療衛生系統的招標采購工作日益增多,非政府招標采購方式及醫用耗材管理實務操作是各醫療單位常用且尤其關心的問題。為幫助全國醫療衛生單位更好的落實并有效推進“三年專項行動”,保障招標從業人員及監督管理人員在招標采購及評標活動中依法組織實施,提高管理技能和實務操作水平,避免招標環節出現問題,掌握招投標監督管理的內容、程序和方法,提高監督能力和質量,保證招標工作規范進行。
我單位決定舉辦“三年專項行動背景下--衛生系統政府與非政府招標采購方式、醫用耗材管理實務操作及法律風險防范、審計監督管理”專題研修班。緊扣當前醫療衛生系招標采購工作中的熱點與難點,邀請國內招投標知名專家、衛健委及一線富有實踐經驗的專家進行授課,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第一講:醫療衛生系統招標采購相關政策解讀及法律風險防范
1.財庫38號文的解讀應用;
2.《政府采購法》(修訂稿)征求意見稿主要內容解讀;
3.《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國務院728號令)解讀;
4.《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財務函 〔2020〕 250號)解讀;
5.關于印發公立醫院內部控制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衛財務發〔2020〕31號)主要內容解讀;
6.衛生計生系統政府采購的特點以及與其他行業的不同之處;
7.政府采購管理三年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制定、實施、推進要點解析;
第二講:醫院自主采購(非政府采購項目)的規范化流程及注意事項
1.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項:醫院采購領導小組組成、采購目錄及限額、采購項目立項與申報、院內非政府采購方式(比選、議價、單一來源等)、院內采購執行流程、簽訂合同、采購項目實施與驗收等;
2.院內自行采購管理辦法(制度)分享;
3.院內零星、修繕施工公司資格招標實務;
4.政府采購與非政府采購的區別。
第三講:國家采購及醫用耗材采購方面的實務操作及風險控制點
1.高值耗材(介入和植入類)的采購和管理;
2.醫用耗材采購的合同管理;
3.醫用耗材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的重點;
4.醫用耗材的規范管理(含二級庫管理);
5.醫用耗材SPD供應鏈管理模式(三方物流管理模式) ;
6.高值耗材及專機專用設備耗材、試劑的采購管理熱點、難點討論。
第四講:招投標采購管理與紀檢審計監督管理要點、難點和案例分析
1.招投標采購程序合法性的監督要點;
2.政府采購、招標采購流程風險解剖、舞弊情形深度解剖:
(1)招標投標過程中串通投標的表現形式及認定;
(2)高價圍標、低價搶標、陪標、串標等違法行為;
3.紀檢監察機構在資審、開標、評標、處理質疑和投訴等招標投標各個階段應該注意的重點:
(1)投標文件接收中的注意事項及拒絕接收的情形;
(2)澄清的合法性及其注意事項;
(3)廢標的合法性及八種常見法定廢標條件;
(4)招標采購質疑和投訴的提出與處理;
4.重新招標的情形和風險防范措施;
5.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在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監督中應注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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