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老師: | 王山 | ![]() |
課時安排: | 1天/6小時 | |
學習費用: | 面議 | |
課程預約: | 隋老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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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 法律風險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因違反法律規定、法律環境變動或無法執行合同等因素,導致的不利法律后果的可能性。這些風險可能源于合同違約、知識產權侵犯、勞動糾紛、稅務問題、環境法規遵循不力等多個方面。法律風險不僅可能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還可能損害企業的聲譽和信譽,甚至可能導致企業面臨法律訴訟和行政處罰。因此,企業需加強法律風險管理,確保合規經營,降低法律風險。 | |
內訓課程分類: | 綜合管理 | 人力資源 | 市場營銷 | 財務稅務 | 基層管理 | 中層管理 | 領導力 | 管理溝通 | 薪酬績效 | 企業文化 | 團隊管理 | 行政辦公 | 公司治理 | 股權激勵 | 生產管理 | 采購物流 | 項目管理 | 安全管理 | 質量管理 | 員工管理 | 班組管理 | 職業技能 | 互聯網+ | 新媒體 | TTT培訓 | 禮儀服務 | 商務談判 | 演講培訓 | 宏觀經濟 | 趨勢發展 | 金融資本 | 商業模式 | 戰略運營 | 法律風險 | 沙盤模擬 | 國企改革 | 鄉村振興 | 黨建培訓 | 保險培訓 | 銀行培訓 | 電信領域 | 房地產 | 國學智慧 | 心理學 | 情緒管理 | 時間管理 | 目標管理 | 客戶管理 | 店長培訓 | 新能源 | 數字化轉型 | 工業4.0 | 電力行業 | | |
更新時間: | 2024-05-21 13:10 |
課程背景:2016 年 6 月在向黨中央匯報民法典編纂工作時,提出民法典各分編包括:物權編、合同編、侵權責任編、婚姻家庭編和繼承編等。總體考慮和工作思路是,民法典各分編的內容經編纂進入民法典,再加上之前已出臺的民法總則,形成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各方面對民法典各分編包括上述五編的內容,意見是一致的。同時,還有一些意見建議在五編基礎上增加人格權編、知識產權編、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編。在確定哪些內容納入民法典各分編時,遵循了以下原則:一是內容具有基礎性,是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規則;二是內容具有普遍性,是社會生活普遍適用的通用規則;三是內容具有穩定性,是經過實踐證明切實有效、可以長期適用的慣常規則;四是內容具有平等自愿性,是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依法可采用、可約定的規則。對于涉及特定群體、領域的內容,原則上由民事特別法規定;對于民法典各分編的規定難以涵蓋和替代的內容,不宜納入;對于那些還處于發展變化中、經驗還不成熟、拿不準的內容,暫不納入。2020 年《民法典》正式頒布實施,對我們國家立法來說是重大里程碑, 21 世紀是中國《民法典》時代。
1、全方位解析《民法典》,助您了解《民法典》編纂的背景、重大意義、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2、深度解析《民法典》對各民事主體的行為產生的深刻影響,在工作、學習和生活中正確理解與適用《民法典》;
3、幫助您快速學習和掌握《民法典》,系統性掌握《民法典》的精髓,快速提升實務運用技能。
課程時間:1 天,6 小時/天
課程對象:企業全部的員工、高級管理人員、法務、律師、政府工作人員課程方式:講解+問答+案例分析+圖表
● 其他老師無法比擬的專業優勢:李老師系資深專業律師,法律功底深厚、辦案實踐經驗豐富,法律培訓針對性、實操性強,內容均為辦案實例,來自日常生活, 以案說法,具有獨特的專業優勢。
● 其他律師無法比擬的講課技能和風格:李老師對課件及案例進行精心設計,邏輯嚴密,構思巧妙,把法律知識融入到生活社會現象;講課風格生動風趣,寓教于樂;講解法律深入淺出、通俗易懂,讓學員聽得懂、愿意聽;綜合運用文字、圖片、影音、互動等方式,充分調動學員的積極參與互動、現場理解感悟,課堂氣氛輕松活潑,擺脫了純講理論的刻板模式,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 正向激勵的培訓流程體系:李老師深諳培訓流程和激勵之道,能夠與單位培訓主管人員配合,從培訓環境設施、組織管理、正向激勵、團隊精神、榮譽表彰等方面創新模式,提高學員學習積極性和榮耀感,進而提升學習效果。
李老師通過自己代理過的大量的實際案例,生動有趣的呈現出來,分為“以案釋法、解決策略、法律法規、深度思考、案例感悟”幾個板塊,以點帶面,深入淺出解讀案例,最后,用打油詩啟發人們思考,指導生活,避免損失;讓學員在寓教于樂中學習法律知識。
課程大綱
第一講:民法典
三、民法典編纂的幾個重要問題
四、《民法典》與其他民事法律規則的聯系與區別
五、《民法典》對我們生活的改變與特點分析六、《民法典》意義
七、《民法典》對商業經濟的影響八《民法典》的亮點
第二講:《民法典》之《總則編》
一、 自然人
1、民事權利和民事能力
2、監護
3、失蹤和死亡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及相關法律問題
1、民事權利能力
2、意思表示
3、未成年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法律效力如何? 三、代理
1、委托代理
2、民事責任
1、強化業主對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權利,優化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1)小區自治
3) 小區共有部分的收益
2、為了解決物業管理活動中業主作出決議難的問題,適當降低業主作出決議的門檻。
3、明確共有部分產生的收益屬于業主共有。
1、立法目的
2、含義
3、居住權的生效要件
4、居住權撤銷方式
5、居住權限定條件
1、確權規則的判斷
2、相反證據
3、處分中房地一致原則
1、明確 70 年產權到期的解釋
2、產權到期續費的規定
1、補充了有關清償順序的規定。
2、對于抵押物價款的債權擔保賦予優先效力。
3、刪除具體登記機構的規定。
4、物權變化
1) 物權的保護及其體系化
2) 不動產登記與不動產權屬確認
3) 動產交付與動產物權變動
4) 特殊動產的物權變動規則
二、增加了租住同權住房制度
三、細化客運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四、物業合同
五、增加無因管理好和不當得利六、中介和同
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八、民間借貸合同與“套路貸”
1)高利放貸”與“高利轉貸”、“職業放貸”的關系
2)民間借貸的利息
二、明確了人格權不得放棄、轉讓或者繼承
三、規定了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的具體內容。
四、規定了姓名權、名稱權的基本內容,并對民事主體尊重保護他人姓名權、名稱權的基本義務作了規定。
五、規定了肖像權的權利內容及許可使用肖像的規則,并對可以合理使用他人肖像的情形作了規定。
六、規定了名譽權和榮譽權的內容。
七、針對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強化對隱私權和個人信息的保護。
八、性騷擾
1)性騷擾的概念
2)單位、學校對性騷擾法律責任
二、修改禁止結婚的條件
三、是增加婚姻無效的情形。三、增加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四、完善離婚賠償制度。
五、不再保留計劃生育的有關內容。六、夫妻共同債務
七、增加婚前隱瞞重大疾病的處理
八、刪除了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
九、擴大收養人的范圍十、擴大收養人數
十一、增加收養人禁止性規定十二、增加民政部門收養評估
第七講:《民法典》之《繼承編》
一、繼承制度是關于自然人死亡后財富傳承的基本制度。二、增加遺產管理人制度
三、完善遺贈扶養協議制度,適當擴大了扶養人的范圍,以滿足養老形式多樣化需求,促進老齡產業發展。
四、完善債務清償規則。
五、增加打印、錄像等新的遺囑形式,適應科學技術的發展需要;修改遺囑效力規則,刪除了繼承法中關于公證遺囑效力優先的規定,切實尊重遺囑
六、完善代為繼承人制度
七、改變同一事件中死亡,確定死亡時間八、改善遺囑了遺囑效力的規則
第八講:《民法典》之《侵權責任編》一 、侵權責任法修改的原則和價值理念二、優化過錯責任的適用范圍
四、限制人格物損害主張精神損害賠償。五、修改公平責任規定。
六、修改委托監護的責任分擔規定。七、修改用人單位責任規定。
八、修改個人勞務責任規定。
九、完善安全保障義務責任中的賠償權
十、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十一、完善盜搶機動車責任規定。十二、增加好意同乘規定。
十三、完善建筑物倒塌責任規定。十四、完善高空拋物責任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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