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老師: | 段富輝 | |
課時安排: | 1天/6小時 | |
學習費用: | 面議 | |
課程預約: | 隋老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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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 質量管理是企業確保產品或服務滿足顧客需求和期望的一系列活動。它涵蓋了從原材料采購到最終產品交付的整個過程,通過制定標準、實施監控、持續改進等措施,確保產品或服務的質量穩定可靠。質量管理不僅關注產品的物理性能,還涉及服務質量、企業聲譽等多個方面。通過有效的質量管理,企業能夠提升顧客滿意度,增強市場競爭力,實現可持續發展。 | |
內訓課程分類: | 綜合管理 | 人力資源 | 市場營銷 | 財務稅務 | 基層管理 | 中層管理 | 領導力 | 管理溝通 | 薪酬績效 | 企業文化 | 團隊管理 | 行政辦公 | 公司治理 | 股權激勵 | 生產管理 | 采購物流 | 項目管理 | 安全管理 | 質量管理 | 員工管理 | 班組管理 | 職業技能 | 互聯網+ | 新媒體 | TTT培訓 | 禮儀服務 | 商務談判 | 演講培訓 | 宏觀經濟 | 趨勢發展 | 金融資本 | 商業模式 | 戰略運營 | 法律風險 | 沙盤模擬 | 國企改革 | 鄉村振興 | 黨建培訓 | 保險培訓 | 銀行培訓 | 電信領域 | 房地產 | 國學智慧 | 心理學 | 情緒管理 | 時間管理 | 目標管理 | 客戶管理 | 店長培訓 | 新能源 | 數字化轉型 | 工業4.0 | 電力行業 | | |
更新時間: | 2024-08-20 10:24 |
課程背景:
? 為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從源頭上防范化解煤礦安全重大風險,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年來煤礦安全事故教訓,《關于修改《煤礦安全規程》的決定》已經2021年8月17日由應急管理部第27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 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更嚴格的規定和要求,《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了安全生產領域違法懲處力度,《煤礦防治水細則》《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煤礦防滅火細則》等煤礦安全規范性文件和相關標準也陸續出臺。為銜接協調好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刑法》等上位法以及相關規范性文件標準,充分發揮《規程》基礎性、引領性作用,形成“一規程四細則”的煤礦安全規范體系,進一步完善《規程》相關條款尤為迫切和重要。
? 《煤礦安全規程》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煤炭行業具有極高的權威性,在煤礦安全生產領域居于主體規章地位,是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的重要依據,是規范煤礦安全生產行為的重要準繩。
? 近年來,隨著煤炭工業的高速發展和煤礦智能化建設的大力推進,煤礦生產工藝、科技裝備不斷發展,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在煤礦領域大量采用,而我們許多煤礦企業的安全操作規程依然得不到落實而導致重特大安全事的產生:
1) 山東龍鄆煤礦“10·20”重大沖擊地壓事故
2) 山東新巨龍能源有限責任公司“2·22”較大沖擊地壓事故
3) 黑龍江省龍煤集團東榮二礦“3·9”重大火災事故
4) 重慶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礦“9·27”重大火災事故
5) 新疆昌吉州豐源煤礦“4·10”重大透水事故
6) ……
? 在這些典型事故案例中,暴露出煤礦安全生產和技術管理方面的一些漏洞和不合理因素,亟需從煤礦沖擊地壓防治、重要設備材料管理、防治水、防滅火及爆破作業安全等方面對的作業規程和標準進行再學習、再培訓、再落實。
? 本課程旨在介紹國家應急管理部最新發布的《煤礦安全規程》方面的重要條款和操作標準解讀及應用,幫助煤礦企業更好的掌握安全生產活動中如何落實各項操作標準和規范要求,化解安全風險、減少安全事故發生、建立安全生產標準操作規范機制和措施,保障煤礦企業生產的安全。
授課方法:
主題講授+互動問答+案例分析+小組研討+角色扮演+視頻演繹+模擬演練+成績PK(50%講解+50%互動演練)
? 主題講授:以簡短的理論和精彩紛呈案例啟發學員;
? 互動問答:以問題為引導,啟發學員在“探索”中尋找解決方案;
? 案例分析:運用案例,分析案例,以小見大,以石見山,汲取經驗;
? 小組研討:群思群議,各抒己見,讓理論回歸現實;
? 角色扮演:體驗問題情景,激發換位思考,轉換學員態度;
? 視頻演繹:培訓精粹點放,引導學員提高認知。
? 模擬演練:運用案例及模板現場實操,引導學員現場實踐;
? 成績 P K:運用積分方式激發學員全程沉浸式參與,增強學員體驗感。
課程特色:
? 理論與工具方法相結合、現場講授與小組分析相結合,可操作性與趣味性相結合,案例/工具方法緊密聯系企業實際,具有極強的實戰性。
適合對象:
? 煤礦企業領導、廠長、生產總監/經理/主管、安全主任、安全工程師、一線主管、EHS安全專員
培訓課時:
? 2天(12小時)
課程大綱:
第一講 《煤礦安全規程》發展史
1. 《煤礦安全規程》由來與發展
1) 1951年9月,燃料工業部組織制訂了第一部煤礦規程-《煤礦技術保安試行規程》(草案)。
2) 1955年12月,燃料工業部組織頒發了第二部規程-《煤礦和油母頁巖礦保安規程》。
3) 1961年10月,煤炭工業部組織制訂了第三部規程-《煤礦保安暫行規程》。
4) 1972年4月,煤炭工業部頒發了第四部規程-《煤礦安全試行規程》。
5) 1980年02月,煤炭工業部修訂頒布了第五部規程-《煤礦安全規程》。
6) 1986年7月,在1980年版基礎上,修訂公布執行第六部規程-《煤礦安全規程》。
7) 1992年10月,能源部以能源安保[1992]1017號文頒布了第七部規程-《煤礦安全規程》,并出臺了規程執行說明。
8) 2001年11月,將《煤礦安全規程》、《小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規程》(露天部分)等修訂為統一的《煤礦安全規程》。
9) 2004年11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又著手對2001年版《煤礦安全規程》進行了修訂,發布第16號令。
10) 2006年10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修改《煤礦安全規程》第六十八條和第一百五十八條。
11) 2009年4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修改〈煤礦安全規程〉第128條、第129條、第441條、第442條的決定。
12) 2010年1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修改《煤礦安全規程》14條的決定。
13) 2011年1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修改《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編第六章防治水部分39條。
14) 2016年2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煤礦安全規程》進行了全面的修改。
2. 《煤礦安全規程》法律地位
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
1) 安全生產基本法律:
? 安全生產法
? 煤炭法
? 礦山安全法
? 職業病防治法等
2) 安全生產法規:
? 行政法規
? 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
3) 安全生產規章:
? 部門規章-煤礦安全規程
? 地方性安全生產規章
4) 安全規程的標準:
? 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3. 《煤礦安全規程》主要名詞解釋
1) 本規程主要名詞釋義
2) 本規程使用的計量單位及數學符號說明
3) 本規程專用術語
第二講:新《煤礦安全規程》主要修訂內容
1. 第4條“設備查驗”的措施及修訂重點解讀
背景案例:重慶松藻煤礦“9·27”事故的啟示
2. 第10條“智能化”的措施及修訂重點解讀
3. 第119條第二項“除降塵裝置”的措施及修訂重點解讀
4. 第190條“開采深度”的措施及修訂重點解讀
5. 第194條、209條“突出防治”的措施及修訂重點內容
6. 第228條、第230條、第231條、第236條、第241條、第244條“沖擊地壓防治”的措施及修訂重點解讀
7. 第250條、第274條“防滅火”的措施及修訂重點內容
背景案例:黑龍江省龍煤集團雙鴨山礦業公司東榮二礦在副井井口運輸平臺違章電焊作業引發火災事故的啟示
8. 第303條“水害防治”的措施及修訂重點解讀
9. 第367條“爆破安全”的措施及修訂重點解讀
10. 背景案例:
? 2017年“9·13”黑龍江裕晨煤礦瓦斯爆炸事故啟示
? 2014年“4·7”云南下海子煤礦重大突水事故的啟示
? 2014年“11·26”阜新礦業集團煤塵爆炸事故的啟示
第三講:“總則”的重要條款解讀
1. 第1-11條:目的、意義、目標、制度、職責、工作計劃
2. 第12條:井工煤礦必須填繪及時反映實際情況的11項圖紙
3. 第13條:露天煤礦必須填繪及時反映實際情況的10項圖紙
第四講:“井工部分”的重要條款解讀
1. “開采”的重要措施解讀
1) 一般規定
2) 井巷掘進和支護
3) 回采和頂板控制
4) 采掘機械
5) 建(構)筑物下、鐵路下、水體下開采
6) 沖擊地壓煤層開采
7) 井巷維修和報廢
8) 防止墜落
2. 通風和瓦斯、粉塵的防治
1) 通風
2) 瓦斯防治
3) 粉塵防治
3. 通風安全監控
1) 一般規定
2) 安裝、使用和維護
3) 甲烷傳感器和其他傳感器的設置
4. 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1) 一般規定
2) 煤層突出危險性預測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
3) 區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4) 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5) 安全防護措施
5. 防滅火措施
一般規定
井下火災防治
井下火區管理
6. 防治水措施
1) 一般規定
2) 地面防治水
3) 井下防治水
4) 井下排水
5) 探探放水
7. 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的措施
1) 爆炸材料貯存
2) 爆炸材料運輸
3) 井下爆破
8. 運輸、提升和空氣壓縮機的措施
1) 平巷和傾斜井巷運輸
2) 立井提升
3) 鋼絲繩和連接裝置
4) 提升裝置
5) 空氣壓縮機
9. 電氣控制的措施
1) 一般規定
2) 電氣設備和保護
3) 井下機電設備硐室
4) 井下電纜
5) 照明、通信和信號
6) 井下電氣設備保護接地
7) 井下電氣設備、電纜的檢查、維護和調整
10. 煤礦救護的措施
1) 一般規定
2) 救護指戰員
3) 救護裝備與設施
4) 搶救指揮
5) 災變處理
第五講:“露天部分”的重要條款解讀
1. 露天的一般規定
2. 采剝
1) 臺階
2) 穿孔
3) 爆破
4) 采裝
3. 運輸
1) 鐵路運輸
2) 汽車運輸
3) 帶式輸送機運輸
4. 排土
5. 滑坡防治
6. 防治水和防滅火
1) 防治水
2) 防滅火
7. 電氣
1) 一般規定
2) 變電所(站)和配電設備
3) 架空輸電線和電纜
4) 電力牽引
5) 電氣設備保護和接地
6) 照明、通信和信號
7) 電氣設備操作、維護和調整
8) 爆炸材料庫和炸藥加工區安全配電
8. 設備檢修
第六講:“職業危害”的重要條款解讀
1. 管理和監測
2. 健康監護
課程總結:互動、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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