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浙江省社會保障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浙江省民法學研究會會長
中國法律文書學研究會理事
浙江省社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浙江省社會主義學院客座教授
浙江立法研究院暨浙江大學立法研究院兼職研究員
個人經歷:
1963年6月,出生于浙江省永嘉縣。
1980-1984年,杭州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學習。
1984-1985年,杭州大學校長辦公室工作。
1985-1998年,杭州大學法律系任教。1993年破格晉升副教授,1997年破格晉升教授。1993-1998年擔任法律系副主任。
1998-2007年,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2001年至今擔任民商法專業碩士生導師組組長。
2007年至今,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民商法專業博士生導師,博士生導師組組長。
教學與課程
親屬與繼承法;房地產法。
民商法理論與方法專題;房地產案例研習;社會保障法。
研究領域
民法學;社會保障法;法律社會學。
研究項目
主持完成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社會保障的法社會學研究”(1994年)。
主持完成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國社會保險制度研究”(2004年)。
研究成果
《法律社會學》(獨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年版。
《中國社會發展的支撐體系》(第一作者),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中國社會保障法研究》(獨著),杭州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社會保障法原理》(獨著),浙江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中國社會保險制度研究》(獨著),浙江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法律社會學教程》(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獨著),浙江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3版。
《民法》(主編),浙江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3版。
《親屬與繼承法》(編著),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論完善擬制血親立法》,《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8年第3期。
《法律與社會現代化》,《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2年第2期。
《論死者生命痕跡的法律保護》,《法律科學》1992年第3期。
《法律規范的結構分析》,《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3年第1期。
《論法律制度的社會運行》,《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3年第3期。
《刑法因果關系理論的一個哲學基礎》,《法學研究》1994年第1期。
《論法律與社會發展》,《社會科學戰線》1995年第6期。
《法律的文化分析》,《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6年第1期。
《論法律內化》,《學習與探索》1996年第2期。
《論法律制度與社會沖突》,《浙江社會科學》1996年第4期。
《法律工作者角色論》,《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7年第4期。
《我國養老保險問題及其法律對策》,《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1999年第1期。
《社會保障法學學科的若干問題》,《學習與探索》1999年第2期。
《法律社會學在中國的發展》,《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3期。
《法治是一種社會生活方式》,《光明日報》2002年12月31日理論周刊第4版。
《居住權的源流及其立法的理性思考》,《法律科學》2003年第3期。
《建立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路徑選擇——一個需求演化的視角》,《浙江社會科學》2004年第1期。
《失土農民社會保障的制度建構》,《中國軟科學》2004年第3期。 《論動產讓與擔保與動產抵押之雷同》,《法學論壇》2004年第4期。
《論附贈式有獎銷售的法律規制》,《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4期。
《對公共借閱權制度的法律思考》,《圖書情報工作》2005年第9期。
《農民工醫療救助研究》,《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6期。
《流動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權的應然與實然》,《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6期。
《自然債與無名身份協議視角下的生育糾紛》,《浙江社會科學》2013年第6期。
《離婚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處理問題研究——以婚姻法解釋(三)第十三條為中心》,《浙江學刊》2014年第1期。
《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放棄行為的效力分析》,《浙江社會科學》2016年第2期。
《論過失違反先合同說明義務情形的責任適用》,《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3期。
《民事法律行為效力性能與生效樣態區分論》,《浙江社會科學》2018年第7期。
獎勵榮譽
1993年,獲“浙江省高校優秀共產黨員”榮譽稱號。
1994年,獲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2000年,獲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層次)資助。
2001年,獲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2001年,被評為浙江大學先進工作者。
2002年,獲第三屆“全國杰出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
2004年,獲浙江省第八屆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
2004年,獲“浙江省優秀中青年法學專家”榮譽稱號。
2006年,獲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2014年,獲“浙江省省級優秀教師暨省高校優秀教師”榮譽稱號。
2015年,獲浙江大學優質教學獎。
2020年,獲光華法學院“吾愛吾師獎”。